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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农社科 发布时间:2019-03-2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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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19〕144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需求申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作为本区域、本系统省科技奖的提名单位,保证所提名项目的全部提名材料真实有效,符合相关规定。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提名原则,提名本地区的优秀项目。各提名单位组织辖区申报单位填写提名书,于4月8日前将提名书电子版(附件1)及提名项目(人选)需求表(附件2)报市科技局农社科,市科技局审核后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提名项目(人选)需求。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按照要求,督促被提名项目(人选)凭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发送的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仔细阅读各类提名书填报说明和系统使用说明,正式在线填报提名材料、提交提名项目。各提名项目完成人于2019年4月19日前完成填写并提交。

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项目完成单位应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单位名称以法人机构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三、提名项目(人选)公示

提名单位应责成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交前上传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

四、提名材料报送

各提名单位于2019年4月19日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⑴提名函1份(附件4),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⑵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主件与纸质附件材料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合订材料不需另加封面。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纸质附件材料复印件的一律采用A4规格单面复印,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采用彩色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8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项目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以上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2018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19年度省科技奖。(缓评及异议处理完毕不影响再次提名的项目除外)

5.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完成单位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两个及以上完成人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报奖的,应提供单位合作证明。列入主要完成人名单的完成人应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技术发明奖侧重成果的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科学技术进步奖侧重成果的创新性、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

(联系人:陈子鹏;联系方式:3020504;电子邮箱:czp6619@163.com)

附件1:安徽省科学技术奖2019年提名书及填写说明

附件2: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

附件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

附件4: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函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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