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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项目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1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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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村经济,普及科学技术,带动农业致富的指导性科技计划。科技部根据不同时期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方针和星火计划发展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国家级星火计划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凡列入国家级星火计划的重点项目,将给予一定的引导资金支持。
㈠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适应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发展前景;
3、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5、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经营机制良好,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必须符合银行信贷要求。
申请重点项目的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可靠的技术依托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㈡项目申报程序:
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由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申报。
凡申请承担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单位,必须据实填报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经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科技部星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区和各部门报送的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进行认定,并负责编制国家级年度星火项目计划。于每年四月底前下达到各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向项目承担单位颁发“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证书”,并向国家银行推荐贷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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