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级乡村振兴科技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市区有关部门评估、筛选等环节,现将拟立项备案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1日~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要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
监督电话:市科技局办公室 0563-302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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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