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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对外合作科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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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市直有关单位,高等学校

根据《省科技 省委宣传 科协关于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皖科才秘202316号)文件精神,我市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为做好我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作出贡献。

2. 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 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社会形象良好,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 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4. 截止到202212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及以上

二、推荐流程

(一)推荐名额。按照皖科才秘202316通知分配的名额直有关单位可推荐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对象各不超过1

(二)推荐程序。县市区、经开区推荐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党委宣传部、科协组织开展,市直有关单位和高校院所可直接组织开展,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和《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每份推荐表另附1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推荐材料一式8份请于125日前市科技局对外科,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初评推荐。评选推荐工作由科技市委宣传部、科协共同组成的全国科普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实行限额推荐。对全市推荐材料进行会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向省科技厅进行推荐。

三、相关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做到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面向基层和科普工作一线。要特别关注专业科普团体、基层科普工作者,并向少数民族、女性科普工作者等倾斜支持。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朱文根,联系电话:0563-3020504

电子邮箱:562071470@qq.com

通讯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57号市科技局

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高姗 ,联系电话:3015146

市科协学会普及部:黄静 ,联系电话:3023217

 

 

 

附件:1.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

 

 

 宣城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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