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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1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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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管理,主要用于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技术。
支持方式:
1、贷款贴息:对已具备一定产业化能力,具有市场前景,有望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效益,并已落实银行贷款的转化资金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支持。转化资金贴息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第一年到位贷款所应支付银行利息的总额,并视不同情况予以贴息。
2、无偿资助:对具有较大社会和生态效益,或不易直接取得市场回报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资金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转化资金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申报:科技部、财政部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转化资金项目指南,提出支持重点、申报要求及支持的科技成果所具备条件。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并编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市科技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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