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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全面推进省级中心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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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宣城市委组织部、文明市建设办公室、司法局、法宣办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省级中心村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全市省级中心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实施意见》确定了全市省级中心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目标,要求全市重点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总体安排,建设一批基层组织制度有序、民主建设有力、法治建设有为、社会治理有效的省级中心村,以农民学法用法的有力提升,推动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法治宣城不断前行。

《实施意见》确定了全市省级中心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充分发展村党组织在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工作指导、监督,依法成立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推动民主选举依法有序、民主决策科学、民主管理切实有效、民主监督扎实有力。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或广场)、一个农家法治书屋、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或农民学法课堂。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17年底实现村法律服务微信全覆盖;完善村级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落实平安村创建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强村“两委”干部考核机制,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考核与“两委”干部年度绩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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