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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市2021年度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申报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03-1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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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安徽省2021年度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精神,我市将委托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于3月下旬开展今年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为提前做好科技团队申报各项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引进团队

(一)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落户宣城创办公司从事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等前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团队创办的公司在我市新注册3年以内,发展势头良好,且科技团队领军人及其他股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科技团队成员应在3名以上(含3名),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一般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成员间知识技能结构合理,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与创业项目关联度较大。科技团队累计占其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且科技团队领军人须直接持有创办公司的股份。

3.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职务3年以上,并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4.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比较成熟,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5.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申报的省级扶持资金支持额度。

(三)申报材料

1.《2021年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申报书模版(宣城)》。

2.基本信息材料:科技团队领军人才、核心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

3.科技成果材料:实行代表作制度。科技团队携带科技成果简介、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材料;近5年科技团队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和著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情况,每个类别提供材料均不超过5项。

4.公司相关材料: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商业计划书。

5.出资证明材料:科技团队和社会股东现金出资证明;创办公司所在市(县、区)资金支持到账证明(进账单)。

6.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书脊标注团队领军人、所在地市及申报单位名称)。

二、申请B、C类升级的团队

(一)申报对象

2018年省扶持资金到账且尚未兑现奖励和回购的B、C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条件

2018年省扶持资金到账起连续3个会计年度,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累计实际缴纳税额超过省扶持资金出资总额的150%,或年均营收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且年均增幅10%(含10%)以上。

(三)申报材料

1.《2021年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升级扶持申报书模版(宣城)》。

2.自首次省扶持资金到账之日起,科技团队创办公司工商登记变更情况(以工商部门打印为准)。

3.自首次省扶持资金到账之日起至2020年末科技团队创办公司关于设备投资、上缴税收、营业收入等专项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自首次省扶持资金到账至2020年会计年度末的企业完税证明。

4.科技团队创办公司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5.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书脊标注升级类、团队领军人及申报单位名称)。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通知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团队按照《2021年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申报书模版(宣城)》、2021年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升级扶持申报书模版(宣城)》(见宣城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相关下载”栏)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3月25日下班前将参评材料报市科技局,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

联系人:周飞、景阳     联系电话:0563-3022780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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