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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21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1-08-0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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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出省,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市,确需前往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申报;返宣时务必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所有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并报告所在社区(村)防控工作负责人,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措施。所有重点场所和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方可上岗(禁忌症者除外)。  

三、全市所有单位近期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不得举办大型会议、大型演出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的活动,要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前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减少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人员聚集,不得组织有市域外人员参加的宗教活动。  

五、餐饮单位严格控制宴会举办规模,在大厅承办宴席的,不得超过最大接待量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每桌就餐人员一律不得超过10人。家庭私人聚会聚餐建议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  

六、各类旅游景区、文化场所、体育健身场所、娱乐场所以及经营性服务场所接待消费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所有棋牌室、麻将室一律暂停开放。  

七、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近期暂停一切形式的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八、一律停运宣城来往和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及包车客运业务;一律禁止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运营。疫情期间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和乘客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九、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和监所等重点场所要按有关规定实行封闭管理。  

十、医疗机构要加强住院病区管理,实行封闭管理。住院患者不得离开病区(做检查或手术情况除外);非必要不陪护,如病情确需陪护的,只允许1名固定人员陪护;谢绝探视人员进入住院病区。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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