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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张明星局长:解读《关于印发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3-05-08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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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有科技计划管理的基础上,根据现阶段宣城科技创新需求,在坚持“四个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三类项目”,着力建立需求导向、分工明确、协调联动、特色鲜明的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

一、坚持“四个原则”

         即,坚持需求牵引、企业主体、产业化目的、合力攻坚的原则,按照“全市抓创新、优先抓转化、重点抓产业、突出抓项目、关键抓企业”基本思路,探索推进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改革。

二、处理好“三个关系”

          即,横向关系(与政府其他部门,先行与市经信局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纵向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市县(市、区)联动)、协同关系(集聚各方力量及创新资源,强化科技合作,加快研发成果落地转化)。

三、实施“三类项目”

1.“专精特新”企业研发专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专项重点支持企业进行工艺提升、装备改造、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采用市、县(市、区)、企业联动方式予以支持(市、县、企业分别按3:3:4比例),单个项目市财政最高支持100万元。

2.市县(市、区)联动项目。综合考虑财力情况、产业需求,先行联合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开展市县(市、区)联动类项目试点。对宣城经开区项目实行计划单列,由宣城经开区管委会自行组织实施,立项项目向市科技局备案。

3.企业自筹类项目。一是为进一步激发企业面向市场、面向产业需求开展科研项目攻关;二是考虑企业申报职称、其他奖项等需要;三是按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备案设定适当标准,即上年度研发经费实际投入总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且通过验收的项目。对这类项目经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推荐后,可视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同时,适当明确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项目2个方面);对照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流程,科学设置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流程,主要包括指南编制、项目申报、审核推荐、项目评审、研究公示、确定立项、资金拨付等7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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