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市直有关单位,高等学校:
根据《省科技厅 省委宣传部 省科协关于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皖科才秘〔2023〕16号)文件精神,我市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作出贡献。
2. 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 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社会形象良好,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 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4. 截止到2022年12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及以上。
二、推荐流程
(一)推荐名额。按照皖科才秘〔2023〕16号通知分配的名额,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可推荐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对象各不超过1个。
(二)推荐程序。各县市区、经开区推荐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党委宣传部、科协组织开展,市直有关单位和高校院所可直接组织开展,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和《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每份推荐表另附1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推荐材料一式8份请于12月5日前报市科技局对外科,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初评推荐。评选推荐工作由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共同组成的全国科普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实行限额推荐。对全市推荐材料进行会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向省科技厅进行推荐。
三、相关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做到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面向基层和科普工作一线。要特别关注专业科普团体、基层科普工作者,并向少数民族、女性科普工作者等倾斜支持。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朱文根,联系电话:0563-3020504,
电子邮箱:562071470@qq.com,
通讯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57号市科技局;
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高姗 ,联系电话:3015146
市科协学会普及部:黄静 ,联系电话:3023217
附件:1.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
宣城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