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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6-0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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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349391.html)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研发中心的企业需满足《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皖科基地〔2023〕8号,附件1)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研发中心负责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上传建设申报书等附件(附件2)后,研发中心申报单位进入系统审核。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4年6月21日8:00,关闭时间:2024年7月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市科技局负责核实企业申报资格,依据《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对企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场地设备、自主知识产权、财务运行情况、是否重复建设省级创新平台、有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必要时将组织专家评审、开展现场考察等)。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广泛摸排,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2.请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和系统填报说明认真编写申报资料、上传佐证材料和情况说明,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3.待省科技厅发文正式认定后,各申报单位将正式认定的研发中心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于正式发文后3日内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3022909

附件1: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docx

附件2: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申报书(样表).docx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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