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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宣城市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7-0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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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关于开展安徽省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4〕171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流程网上办理

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广大科技型企业对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自评符合要求,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企业提交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公示前需开展实地核查: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三、开展集中抽查

市科技局年底开展对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组织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提请撤销编号。抽查结果及相关处理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四、加强日常管理

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初审推荐责任,加强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及时报送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提请省科技厅予以撤销编号。

五、做好动态监测分析

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情况提供数据支撑。

六、联系方式 

宣城经开区科技和人才局:汪凯举  2626150

宣州区科技局:鲁世军  2719450

郎溪县科技工信局:兰天翔  7012021

广德市科技局:汪    6035530

宁国市科技局:魏    4113727

泾县科商信局:汤习潮  5022254

绩溪县科局:张    8162592

旌德县科商经局:程    802137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7901013、010-87901032、010-87901067 ;账号问题:010-12381(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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