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科技、工信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宣科〔2023〕7号)有关要求,经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和立项公式等程序,本批计划安排项目33项,现将宣城市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研发专项项目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宣城市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将获得的支持资金应用于研究开发,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科技、工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
二、请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科技、工信管理部门按照《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金配套支持和项目立项、组织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宣城市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研发专项项目立项清单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宣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