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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839/202311-0000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宣城市外国专家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市科技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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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宣城市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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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科技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8
市科技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28 16:13 来源:宣城市科学技术局(宣城市外国专家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为促进政务公开,加强对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是否指定或建立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是否明确有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

  (二)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制度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否具体、全面;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是否及时更新。

  (四)公开的范围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是否存在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问题。

  (五)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情况。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否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六)监督和保障情况。是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是否按时编制、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是否依法实施责任追究;是否将政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第四条 考核形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参考群众评议结果等。

    第五条 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检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

    第六条 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