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经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科创中心:
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工作在传递政府声音、推进政务公开、凝聚民众力量、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的特殊作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新闻发布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以下办法。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闻发布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新闻发布是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尊重和实现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需要;是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实现政务公开,树立开明、开放、务实、高效政府形象的需要,必须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市科技局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 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
2. 全市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及具体计划;
3. 科技创新发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 重大科技项目进展情况;
5. 公众和企业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6.对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歪曲或不完整信息的回应和澄清;
7. 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三、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
1.严格新闻发布内容审批制度。所有在局机关网站登载的稿件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涉密稿件一律不得上网)后,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并留存;所有在局机关网站以外的新闻媒体、网站发布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稿件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投稿,未经审核发表或私自投稿的稿件,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市科技局新闻发布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3.市科技局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遇突发事件和其他特殊情况,随时举行。
4. 市科技局新闻发布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集中采访、接受媒体专访、发布新闻通稿、官方新闻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
四、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建设
1.建立新闻发布谋划机制。局办公室根据全市科技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初提出当年新闻发布总体计划,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分期组织实施。同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新闻发布主题。
2. 建立考评机制。局各科室、市科创中心每月至少通过局网站或其他媒体发布与自身职能工作相关的信息稿件2篇,每年撰写调研文章2篇,由局办公室负责登记,并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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