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提高政府透明度,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密切机关部门与各基层单位、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机关服务提速增效,特制定“政府开放日”活动制度。
一、开放主体
实施“政府开放日”活动的主体主要是市局机关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科室及下属单位等。
二、活动内容
1.围绕局党组、机关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本科室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深化行政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我局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
2.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机关作风改进和服务绩效提升。
三、组织形式
1.邀请各基层单位分管领导、相关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机关,采取情况汇报、现场观摩、座谈交流、互动答疑、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机关与基层的互动交流,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结合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推动等,采取举行公众活动、接受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政令畅通。
四、时间安排
与基层和社会群众日常联系较多的部门和单位,每年举行“政府(机关)开放日”活动不少于1次;有条件的单位和科室,可视职能特点和工作要求,设立固定“机关开放日”时间和开放场所,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五、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务求实效。要坚持简朴、务实、安全的原则,按照活动内容好、效果体现好、互动共进好的“三好”要求,突出重点、聚焦中心,精心设计合适活动载体和平台,逐步扩大开放的范围,拓展开放的途径,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推动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2.精心安排,形成机制。要正确处理“政府开放日”活动和各项工作推进落实之间的关系,既要把开放日活动组织好、安排好,又要把各项工作推进好、落实好,做到互促共进。要认真总结活动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原因和不足,不断创新完善活动的主题内容和开放模式,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基层和服务群众密切联系。
3.及时总结,严格考核。要及时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包括图文资料)等,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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