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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839/202108-0003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负责人解读】李宗胜副局长解读:《宣城市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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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负责人解读】李宗胜副局长解读:《宣城市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05
【负责人解读】李宗胜副局长解读:《宣城市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1-08-05 16:36 来源: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科技特派员选认并行指的是什么?

根据双向选择、按需确认、精准对接的要求,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逐步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同时,注重多领域登记认定科技特派员,引导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由一产向二、三产业拓展。

二、什么是企业“科技专员”制度?

支持二、什么是企业“科技专员”制度?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聘用“科技专员”,到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四技”服务,企业科技专员由引进企业管理,报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备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设立联合实验室、合作申报项目等,加强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

三、社会化服务有哪些内容?

发挥科技特派员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凝练推广“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一村一品(一村一基地)+农户”等服务模式,提升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科技特派员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以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

四、激励机制有哪些?

1.允许兼职取酬。2.支持离岗创业。3.加大资金支持。4给予项目引导。

五、允许兼职取酬的政策措施是什么?

支持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认的科技特派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到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兼职从事科研活动,并取得合法报酬。依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的,从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从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科技特派员兼职取得的报酬原则上归个人,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六、支持离岗创业的措施是什么?

支持从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认的科技特派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报备后,离岗创新创业,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离岗期间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岗位等级聘用时间和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等级与原单位其他人员享有同等机会。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的科技特派员按离岗时原聘职务安排工作,不返回原单位的科技特派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解读机关:宣城市科技局

解读人:宣城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宗胜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1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