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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839/202405-00004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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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7
宣城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17 08:27 来源: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对本局工作人员的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办私事,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时,应按规定报备

全局干部职工通过“皖事通”APP进行考勤打卡,上午上班前、下午上班前各打卡一次。办公室按月对全局干部职工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对未按要求进行考勤的且未提供相关证明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请、销假制度

局工作人员若需要请、休假应事先填报请、休假审批单审批单上要写明事由、假种和期限,并按“垂直领导、分级负责、分工管理”的原则,由科室负责人和有权批准请、休假的领导签批后执行假期。审批单应及时送办公室备案,并在“皖事通”APP上完成请销假手续

1.工作人员因病、因私事请假天数天以内的,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批;两天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局长审批。

2.科室负责人因病、因私事请假天以内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天以上的须经局长审批。

3.事假日在职工年休假中抵扣,当年事假累计达到请假人应享受的年休假日数,请假人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当年累计事假扣除年休假后还超的天数按事假处理,事假期间的工资、津贴等待遇按安徽省人事厅皖人发[1997]83号《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执行。

4.干部职工请假时,要按照《AB岗制》交接相关工作,确保岗位工作不受影响

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