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增强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聚力推进科技创新制度保障
充分发挥科技政策对科技创新投入的引导作用,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制度保障,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在上海购置楼宇,打造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宣城科创中心创新平台,为我市企业在上海开展研发提供办公场所,对入驻企业还提供租金补助等扶持政策。宛陵科创城已被列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协同创新平台,成功申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被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省级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集聚区、留学生创业园。2023年新签约科创企业21家,截止目前,宛陵科创城累计入驻科创类、软件类项目93个。2023年招引羿鹏交通—轻型悬挂式单轨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首期投资2.5亿元。完成焦甜香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落地签约及场地装修改造工程,总投资约1亿元。2022年9月出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宛陵科创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全方位支持宛陵科创城发展,2023年11月依据园区实际运营情况对政策进行更新调整,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制度保障。现代服务产业园区坚持以平台建设为抓手、以政策引导为保障,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大力招引、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打造创新创业生态,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盘活存量资产,发挥国有企业引导作用,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园、数智云谷;草拟东部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激发企业内生动力,走创新发展之路。
二、着力发挥科技政策引导作用
我市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科技支出14.53亿元,比上年增长13.93%,有力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事业发展。2023年印发了《关于强化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创新平台等研发活动予以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为孵化器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孵化器和在孵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强与科技、教育和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孵化器培育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今年以来,我们也在谋划建立市级激励引导资金,每年对现有孵化器进行绩效评价,并对排名在前30%的孵化器运营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适当奖励,鼓励和引导全市孵化器切实提升运营绩效。
三、助力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宣城市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方案》。为加快推动现有创新平台提质增效,宣城经开区2024年出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园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涵盖了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等10个方面,明确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的奖励20万元,到期后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的奖励10万元;对每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0.5万元。对新组建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奖励30万元。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景阳 王舒展
联系电话:0563-3022780
宣城市科技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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