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国科发规〔2020〕287号)和《安徽省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实施方案》(皖长三角〔2021〕6号)部署要求,经研究,现将《宣城市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宣城市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
2024年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锚定“追赶江浙、争先江淮”目标要求,着眼做实机制、做强载体、做优生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和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一、共同举办系列重要会议和品牌性活动
1.健全完善专责小组工作机制,协同举办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专题会议等。
2.协同举办“创赢未来”第三届G60科创走廊科技与产业创新大赛(4月-8月,初赛;9月,决赛)。
3.协同举办高端智库支持G60科创走廊发展研讨会(计划5月在松江举行)。
4.共同举办推进G60科创走廊科创生态建设大会,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计划6月在松江举行)。
5.参加第六届G60科创走廊科技成果拍卖会(计划6月举行)。
6.参加2024年G60科创走廊跨境电商大会(计划6月在杭州举行)。
7.参加2024年G60科创走廊质量标准大会(计划8月在合肥举行)。
8.参加第七届进博会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要素对接大会,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11月8日举行)。
9.参加第四届G60知识产权论坛(计划11月在松江举行)。
10.举办2024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人才峰会(计划12月在宣城举行)。
二、共同开展一批创新协同专项行动
11.瞄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2+3+4”产业链核心环节、薄弱环节和“卡脖子”环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协同创新。鼓励引导企业主动链接沪苏浙大院大所、龙头企业、投资基金、中介机构等,深化产学研用金合作,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300个以上。
12.协同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发挥各产业联盟优势,开展细分领域产业链要素对接活动,推动跨区域产业链合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协作水平和安全发展能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13.协同开展G60联合推介,利用各类宣传、推介形式广泛宣传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以及各重点区域的发展优势和特色,加快重点产业集聚。
14.开展“走进G60”系列活动,集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各地商会、企业家(上市公司)、专业机构资源,全景式展示G60重点园区、企业、应用场景,推动创新合作和项目落地。
15.持续运行G60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推动基金与基金、银行、产业链深度合作。
16.协同举办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走进G60系列活动。常态化、精准化、项目化开展“金融赋能 铸就品牌”活动,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养老金融“五篇文章”在G60先行先试。
17.落实《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人才引领创新高地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打造全球人才、技术和项目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地。
三、共同建设一批要素合作平台
18.深化“1+7+N”产业(园区)联盟体系建设,协同组建G60卫星互联网产业联盟(集群),推动卫星、火箭、地面设备、应用场景等产业集聚和融合。
19.协同推动产业园区联盟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等各类园区在开发、运营服务、跨区域投资、要素对接等方面的合作;推进G60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G60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G60产融结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等跨区域示范载体高质量建设。
20.协同实体化运作G60质量标准创新联盟,助力构建科学化、高水平的质量标准协同发展体系。
21.深化拓展G60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协同创新联盟建设,开展“九城纳贤”活动。
四、共同推进一批改革创新事项
22.协同成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研究院,充分发挥G60智库联盟作用,联合发布并开展一批跨区域课题研究,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23.加强跨区域法治协作,发挥G60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中心功能,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24.加快推动区域统一市场建设,探索跨区域数据共享、标准统一、业务协同,健全政务服务联系会商机制,建设远程虚拟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