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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科学技术局(宣城市外国专家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6:46 来源: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科学技术局(宣城市外国专家局)联系(地址: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57-1号,电话:0563-3022707,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深入、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为政府和群众搭建了良好沟通平台。

(一)主动公开。2025年度,通过宣城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8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09条;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93条;召开“我们的十四五·奋进的新宣城”系列主题:“十四五”宣城科创发展成绩单发布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广播节目《百姓热线》1次、电视节目《百姓问政》1次。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每月按时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渠道和答复内容。202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按时按质办结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途径形式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对公开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托政府网站平台,把我局出台的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文件,主动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继续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重点领域的科技项目与管理栏目信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年初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分解到各责任科室,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高标准要求仍存在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与组织保障有待加强。面对人员力量紧张、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公开内容与解读深度不够。科技创新政策宣传解读的全面性、立体性尚有欠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三是公开时效与渠道形式单一。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升,公开渠道不够丰富,形式较为单一,难以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需求。

(二)改进情况

    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举办局内部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重点加强工作人员科技创新政策宣传解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深化公开内容。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要求,做好门户网站维护建设,不断丰富和调整公开内容。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管理和项目等重点领域,重点推进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社会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有效。三是健全管理机制,确保时效质量。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督管理,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进行教育督促。及时更新栏目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效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加强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项目与管理等内容,及时更新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