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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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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直接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8:00。

二、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对照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条件及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对申报材料初审后行文排序推荐,于3月2日下班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各份)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科技局。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请对照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加强申报材料凝练,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确保上传的附件材料清晰、完整,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项目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应就单位与个人的科研及社会信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供书面承诺(“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系统。

3.请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照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聚焦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强化项目凝练和指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申报推荐。

4.申报指南高新领域(1-11)、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申报,由市科技局高新科负责;申报指南社发领域项目(12-14)、农业领域(15-19)项目、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申报,由市科技局农社科负责。

四、申报咨询

高新科  宛  玲  3022909

农社科  陈子鹏  3020504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36号)

附件2: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3: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4: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

 

 

       2021年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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