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科[2022]7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州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参照《宣城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办法》(宣科[2020]33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宣城市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此次申报对象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以及两年内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企业。企业、团队应当是在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州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补助范围
(一)2021年度企业、团队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中租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所产生的科技服务费用。
(二)2021年度企业、团队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检验检测服务费用。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团队,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宣城市科技创新券项目兑现申请表》、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服务合同、服务发票、银行付款凭证、服务结果、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二)所在地有关部门审查。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后,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审查后,报市科技局。
(四)市局复核兑付。市科技局在受理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复核并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兑付。
四、报送时间、地点
宣州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2年4月28日前将推荐函、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和企业申请材料(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
联系人:陈德前、朱文根
联系电话:3020504
附件:1.《宣城市科技创新券项目兑现申请表》
2.《宣城市科技创新券申报信息汇总表》
宣城市科技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