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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03-2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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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科技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徽省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2〕88号),现就我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条件

(一)申请评价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2021年度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直通车”:

符合上述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评价程序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进行。评价工作流程如下

1.企业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2.企业网上完成信息填报,并进行自评;

3.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

4.省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公示;

5.公示无异议的赋予入库登记编号,发布入库公告。

三、评价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10月20日前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以上评价工作程序和具体指标说明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宣城市科技局高新科  杨扬  3022909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

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指南》

 

 

宣城市科技局

2022年3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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