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二)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三)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其主管机关申请鉴定;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可以向其所在地区的科技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四)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
1、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2、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3、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五)鉴定由科技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其形式有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函审鉴定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