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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2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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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机关党支部                                                                  2011年12月28日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得分

年终考核
(70


组织
领导
(5分)

1、党组(党委)建立和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重视抓党建,每年专题听取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两次以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工作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3

未建立责任制扣1分;未专题听取汇报和研究党建工作缺1次扣0.5分;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未做到“四同”扣1分。

3

2、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党建活动阵地、时间、经费有保障;

2

无计划、无总结各扣0.5分;党建活动无阵地、时间和经费无保障扣1分。

2


思想
政治
建设
(15分)

1、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个人心得笔记,有计划地开展心得交流活动;全年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党组织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5

学习制度不健全,学习未做到“五有”扣2分;全年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少1天扣0.5分,党组织集中学习每少1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5

2、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多形式的开展读书研讨等活动,活动有安排、有落实;完成干部在线学习任务;积极开展争创“十佳学习型党组织”活动。

3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没有具体安排扣1分;活动未开展扣1分;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扣1分。

3

3、党支部坚持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半年1次党员思想分析、汇报。

2

党员思想分析、汇报缺1次扣1分。

2

4、认真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2

未开展法制宣传扣1分;未认真落实综治工作扣1分。

2

5、按要求上报党建工作信息、动态、材料等。

3

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全年报送信息分别不少于5条、4条、3条,每少1条扣1分,扣完为止

1

组织
建设
(20分)

1、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全年不少于8次;带头上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有记录、有讲稿。

3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缺1次扣0.5分;党员领导干部未上党课扣1分;记录资料不全扣1分。

3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季至少召开1次支部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党支部每季上1次党课,党员组织生活会全年至少召开1次;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

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每缺1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未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扣1分。

2

年终考核

组织
建设

3、党组织班子按期换届、及时改选,配齐配强支部班子;按要求积极开展公推直选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

3

班子未按时换届扣1分;班子不全未及时增补的扣1分;符合条件的党组织未积极开展“公推直选”的扣1分。

2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预备党员能定期进行教育考察,按时讨论转正;实行了党员发展、转正公示和票决制;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党员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按季上交党费;认真完成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5

党员发展工作无计划、未按程序进行、材料不全的扣2分;党组织不按规定统一收缴党费和党员不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扣2分;未按时完成党内统计年报扣1分。

4

5、认真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扎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工作。

3

未开展学习贯彻新《条例》扣2分;党务公开未实行扣1分。

3

6、广泛开展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开展好“最佳党日”等活动。

3


未开展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扣2分;未开展“最佳党日”活动的扣1分。

2

党风
廉政
建设
(5分)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度健全;及时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

3

各项规定、制度不健全扣2分;查办案件不及时扣1分。

3

2、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文件;全年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

未组织学习活动扣1分;专题教育缺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

精神
文明
建设
(5分)

1、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4

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得4分,省级文明单位得3分,市级文明单位得2分,县级文明单位得1分。

2

2、开展联点共建活动,完成共建任务。

1

视活动开展情况计分。

1

创先
争优
活动
(20分)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争措施,活动氛围浓厚;积极开展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党组织重视、支持和带动群团组织开展活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显著,活动成效明显。

20

视活动开展情况计分。

18

平时考核
(30分)

1、按要求参加工委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和各项活动。
2、认真完成临时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如党报党刊征订、无偿献血活动、各项文体活动等)。

30

工委结合平时工作掌握情况,酌情扣分。当年有党员发生重大违纪案件或单位效能考核末位的,不得评优。

28

合计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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