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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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信息管理等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2021年度,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通过宣城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08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307条;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195条;利用微信公众号“宣城市科技局”发布信息520条。主要负责人接受“喜迎党代会”专题媒体采访1次,分管负责人参加广播《百姓热线》1次。
(二)认真回应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局网站、政务公开网分别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依法提供申请表下载、申请信息流程图、在线申请、依申请公开查询、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服务。每季度按时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渠道和答复内容。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逐步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宣城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宣城市科技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市科技局关于网民留言(政民互动)工作制度》《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调整领导分工情况,完善机构设置信息,新增“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全年共发布领导活动相关信息10余条;对现行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进行全面梳理、动态调整,新增“其他权力”专栏;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信息传播面,主动公开科技创新政策等,提高知晓率;围绕高质量发展、公共监管信息、行政权力运行、“六稳”“六保”专项工作、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等领域,新增“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专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就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工作成效共推送信息100余条。
(五)不断加强公开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制定《市科技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市科技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制度》,年初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分解到各责任科室,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考核、监督和社会评议等制度;根据第三方评估反馈整改、省政务公开季度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市政务公开月度测评反馈问题整改等,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及时梳理、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有时把握不准;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三是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较少、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围绕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及时做好各栏目的信息维护和更新;三是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围绕政策背景等层面进行实质性解读,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宣城市科技局
2022年元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