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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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57-1号,电话:0563-3022707,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深入、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为政府和群众搭建了良好沟通平台。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及时公开政务动态、文件和各类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2023年,宣城市科学技术局在宣城市政府网站科学技术局栏目中累计公开信息240条,其中政策法规1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9条,规划计划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1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机构领导10条,机构设置4条,人事信息1条, 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12条,财政专项资金5条,部门项目4条,应急管理4条, 行政权力运行23条,招标采购6条,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6条,回应关切9条,监督保障17条,精准脱贫7条,重点栏目累计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上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了受理机构、程序、办理时限。2023年度科技局没有收到和处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层层把关,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妥善做好涉及科技创新领域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发布要求进行网上公开,2023年,我局共有行政规范性文件3条。及时梳理整改政府公开信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宣城科技局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时整改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新建了重点领域的科技项目与管理栏目(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公示、项目下达)。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引导企业发布技术需求,并及时发布成果、人才、市场等方面信息,实现了科技信息线上发布,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并针对科技局具体工作对业务科室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指导。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并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培训,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为单一;三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相关信息元素录入不够规范,维护还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定期开展局内部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优化公开信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做好门户网站的维护建设,不断丰富和调整内容,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效深入开展。三是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督管理,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进行教育督促。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管理和项目等内容,重点推进市场主体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加强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项目与管理等内容,及时更新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