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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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科技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规范发布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和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新开设“科技管理和项目”栏目。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加强部门动态新闻发布,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全年累计发布回应关切信息20余条。加强对科技创新政策的解读,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布政策解读材料4篇,全年通过局网站、市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上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了受理机构、程序、办理时限。2024年度科技局没有收到和处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途径形式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对公开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依托政府网站平台,把我局出台的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文件,主动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扎实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工作,规范办事章程,简化办事程序,并及时公开,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等相关信息10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继续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重点领域的科技项目与管理栏目(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公示、项目下达)信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最新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科技创新政策宣传解读全面性、立体性不够;二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定期开展局内部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科技创新政策宣传解读业务能力;二是优化公开信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要求,做好门户网站的维护建设,不断丰富和调整内容,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效深入开展。三是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督管理,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进行教育督促。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管理和项目等内容,重点推进市场主体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加强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项目与管理等内容,及时更新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